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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喜欢(第6页)

  「哎唷——」

  果然。

  ※※※※※

  告别了侍郎府的夫人小姐们,元初虹将马车驾到天台寺门口。此番回程,就只一个十五岁的阿福驾车,幸好他身手俐落,同行的还有两个要回开平探亲的妇人,一路上不致寂寞,也好互相有个照应。

  她决定与年-一道走,所以仔细的对阿福交代:

  「这是家书,包袱里有十两银子,以及一些点心,你路上要记得吃,沿路上的驿站都相熟,不致坑你宿夜钱。一路上机警些、小心些,知道吗?」

  十五岁的少年有一张俊秀的面孔,自称阿福,是元初虹从栖流所带回来的。倒没想到将他养得长肉之後,会是个好看的孩子。一般普通人的样貌都不会太出色的,相形之下,这个阿福怎麽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,但却真的是一名小乞儿。

  阿福这三天来都像在与谁赌气似的,老不开口。一群丫鬟们拚命向他示好,他甩也不甩,连元初虹唤他,他也是闷闷的。不过由於她整副心思都在年-身上,压根儿没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气。

  他粗鲁的抢过包袱往身边的位署一丢,双眼直视前方,就待她开口说声再见,便要走了。

 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,近午时了,年-应该快过来接她了。思及此,唇边总有止不住的笑意。

  「好了,阿福,路上小心些,走吧。」

  少年终於气不过,咬牙道:

  「你就这样随便找男人嫁啦?找一个奴才」

 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边面颊,让他声音出不全。

  「我说过了,他不是奴才,只是在别人家里当差。」这小鬼,老是改不了冷嘲热讽的坏毛病。「你这孩子,什麽人也看不顺眼。」

  「那家伙配不上——咿……」又一边的面颊被夹住,他俊秀的脸孔被两只手蹂躏,横向拉著皮肉。

  元初虹训道:

  「你哪,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、没人要,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,你会好心收留我,施舍我一口饭吃。现在有人要娶我啦,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。别像个泼皮耍赖喔,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,你生气啥儿?」

  好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睑,他双颊红扑扑地:

  「才不是因为那样!我气你乱找人嫁!」

  元初虹双手叉腰:

  「我哪儿乱找人啦?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。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,只怕附近所有煤婆都会死抓著他不放哩。他多有成就啊!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麽上进,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。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?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——」

  「嗟!羞不羞!七文钱也敢现宝?」

  「是!七文钱并不多,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,给他弟妹买糖吃,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。」

  「他自虐嘛!」阿福不觉得那有什麽值得说的。

  好想揍他。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。

  「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。对自己吝啬,对家人慷慨,这种品行实属罕见,能与他共度一生,是我的福气。」

  「这样就好了吗?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?你可以更好的!」

  「什麽叫更好?」她双眼一眯。

  「嫁给一个文生,日後一旦他高中了,你就是官夫人,可以住在官邸,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、说笑,由她们支使著你跑腿。反过来,你可以养尊处优,支使别人,然後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,老是千里奔波——」

 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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