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清辞下班的时候已是深夜,公司空无一人。
推开家门,家里一片漆黑。
每晚属于她的那盏昏黄的小灯出乎意料地关着。
她小声喊了句:“沉柏”,回应她的只有空荡的回声。
她扯了扯领带,嘟囔了一句:“又闹脾气,烦死了。”
在一起三年,我每次闹脾气,都会在三天内回来。
忘掉生日,我接受了她请我去吃大餐的补偿,那家餐厅还是江屿介绍给她的,她觉得还不错。
阑尾炎手术她没去,说是补偿我,她太忙了,很快就将这件事情忘在脑后。
不过我最后也没再说什么,反倒是再没见我生过病。
这次肯定也一样。
可她没注意到的是,入门处我的拖鞋已经不见了。
那是这个家为数不多属于我的东西。
第二天到律所,后勤换了个更年轻的寸头小伙子。
她在心里感叹了一句。
人事这效率也太高了,昨天辞退今天就有人顶替了。
“清辞!”
走廊尽头,江屿快步向她走去,脸上挂着笑。
“正好你在,帮我看看这条法条引用有没有问题。”
他递过来,指尖点着其中一行——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六十五条。